一、新民房屋拆遷補償新標準是怎樣的
拆遷補償標準是:
(資料圖片)
1.房屋補償費,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以當?shù)貙嶋H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確定,不得任意更改。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yè)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二、房屋拆遷糾紛解決方法有哪些
房屋拆遷糾紛當事人可以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進行解決,裁決后當事人仍不滿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xié)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
三、拆遷補償款糾紛處理流程是什么
拆遷補償款糾紛處理流程如下: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并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后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后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遞交上訴狀。
找法網提醒您,處理農村征地補償糾紛首先應雙方持公平原則進行協(xié)商;當事人不愿協(xié)商、調解或者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轄區(qū)內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仍未解決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