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陽光城(000671.SZ)公告稱,因受宏觀經濟環(huán)境、行業(yè)環(huán)境、融資環(huán)境疊加影響,流動性出現階段性緊張。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境外債券利息,致使公司債務融資工具“17陽光城MTN001”、“ 17陽光城 MTN004”、“ 20陽光城MTN001”、“20陽光城MTN003”加速到期,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能獲得對上述加速到期債券交叉保護條款的豁免,即未能 足額償付上述加速到期債券累計本息合計50.28億元。
公告稱,為化解債務風險,陽光城正全力協(xié)調各方積極籌措資金,商討多種方式解決相關問題。同時,公司將在地方政府和金融監(jiān)管機構的大力支持、積極協(xié)調下,制定短中長期綜合化解方案,積極解決當前問題。
在此之前的3月16日,建設銀行公告稱,根據《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募集說明書》中約定,陽光城“20陽光城MTN001”應于持有人會議表決截止日次一日(2022年3月15日)立即到期應付,但發(fā)行人未能按期足額支付利息或兌付本金,構成實質性違約。
據媒體報道,接下來陽光城還面臨多筆包括中期票據在內的債券到期或回售,加上美元債,未來一年幾乎每個月都有公開債務到期。
迫在眉睫的首先是3月22日到期的定向債務融資工具“19陽光城PPN001”,規(guī)模5億元,緊接著是3月24日到期的中期票據“17陽光城MTN001”,剩余規(guī)模14.7億元,4月24日還有規(guī)模12億的公司債“20陽城01”面臨回售。
今年2月,陽光城在對交易所關注函的回復公告中稱,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1年內到期的有息債務為 247.98億元、占比為29.20%;1-2年內到期的有息債務為365.67億元、占比為43.05%;2-3年到期的有息債務為171.48億元、占比為 20.19%;3年以上到期的有息債務為64.25億元、占比為7.56%。公司有息債務在 1 年以內及1-2年到期的占比較高,存在一定集中兌付壓力。
陽光城稱,由于金融機構及項目合作方股東對項目公司資金回撥集團非常謹慎,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可靈活動用資金占賬面資金比例不足1%,可自由動用貨幣資金基本枯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