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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信辦:網絡游戲、網絡直播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不符的付費服務

國家互聯(lián)網信息辦公室就《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再次公開征求意見。意見提出,網絡游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設置青少年模式,在使用時段、時長、功能和內容等方面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提供服務,并為監(jiān)護人履行監(jiān)護職責提供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合理限制未成年人在使用網絡產品和服務中的單次消費數額和單日累計消費數額,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與其民事行為能力不符的付費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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