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網(wǎng)財經(jīng)《銀行財眼》丨出品
又一起銀行員工偽造金融憑證詐騙客戶資金用于賭博的案件曝光…作為中國工商銀行的銀行員工,孫某購買虛假金融憑證,以讓多名被害人幫其完成存款任務為由,騙取的贓款共計260萬,用于網(wǎng)絡賭博揮霍。
2021年年底,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公布一則工行員工的金融詐騙案件《孫迪金融憑證詐騙罪、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刑事一審刑事判決書》。
判決書顯示,2021年1月至3月期間,被告人孫迪利用從他人處購買的虛假金融憑證在中國工商銀行某某支行詐騙客戶存款共計250萬元整。其中騙取陳某某人民幣50萬元、騙取曹某某人民幣30萬元、騙取王某某人民幣50萬元、騙取蔡某某人民幣50萬元、騙取佟某某人民幣70萬元。騙取的贓款被孫迪用于網(wǎng)絡賭博揮霍。2021年1月24日,被告人孫迪以讓被害人劉某某幫其完成存款任務為由,騙取劉某某存款人民幣10萬元整,騙取錢款被孫迪用于網(wǎng)絡賭博。
吉林省撫松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孫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虛假的銀行存單等金融憑證實施詐騙,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金融憑證詐騙罪。孫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錢財,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孫迪主動投案,如實供述所犯罪行,屬自首,認罪悔罪態(tài)度較好,適用認罪認罰審判程序,可以對孫迪從輕、從寬處罰。
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最終判決為決定對孫迪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拾貳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1月7日白山銀保監(jiān)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孫迪任職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撫松支行柜員期間,偽造大額存單,騙取客戶資金,被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白山監(jiān)管分局禁止從事銀行業(yè)工作11年。